联盟协定
    时间:2019-05-05 15:17 来源:未知  作者:admin 点击:
      根据2011年12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工作交流会议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安徽四省一市四川商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,充分依托各自优势,互通有无、
      根据2011年12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工作交流会议精神,及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的后续发展,为进一步加强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八省一市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,充分依托各自优势,互通有无、互补互惠,形成整体竞争力,共同推动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和商会企业的发展。
     
      一、合作论坛宗旨
      秉承“凝聚川商力量、服务商会企业”理念,加强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,促进商会间共享信息、共谋发展、共创品牌、共同推动商会和企业的发展。 
     
      二、合作论坛组织机构
    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,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、厦门办事处的指导下,实行主席轮执制,论坛轮值主席每年轮换一次,由轮值省(市)四川商会会长担任论坛轮值主席,合作论坛设常任秘书长、轮值秘书长(轮值秘书长由担任论坛轮值主席方指定、执行秘书长(执行秘书长由轮值商会秘书长担任)。
     
      三、合作论坛工作事项
      1、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,研究分析经济发展形势、交流商会工作、探讨商会企业合作项目,携手促进商会发展。
      2、加强经济热点分析,组织好商会企业参加政府、专业研究机构及经济学界等有助于商会和企业发展相关论坛、研讨会等相关活动。
      3、组织好合作论坛四川商会商务考察活动,为成员商会企业项目考察、业务咨询、市场开拓、资源配置等活动做好相关服务。
      4、加强合作论坛内同行业或上下游产业链关联企业间的联系交流,增进业务往来与合作,在条件成熟前提下成立行业分会,积极促进五省一市川籍企业的合作共赢。
      5、强化论坛内各四川商会的信息交流,努力实现资金、技术、管理、人才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共享。
      6、积极组织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开展以川商文化为主题的各项联谊交流等活动,共同积极弘扬悠久灿烂的巴蜀文化,宣传诚实守信、爽直豁达、开拓奋进、敢为人先的当代川商精神,不断提升四川商会组织的文化软实力。
      7、办好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网站,开展商会间会刊、杂志的交换,积极宣传四川商会企业,主动联络所在地的主流媒体报道合作论坛四川商会相关活动,共塑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的品牌形象。
     
      四、运行机制     
      1、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,不收任何形式经费。
      2、每年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全体会议,轮流在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福建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四川商会所在地召开,由轮值主席方四川商会主办,并承担会务等相关费用。轮值执行主席任期一年,设轮值执行主席旗帜,在每年合作论坛四川商会工作座谈会上交接。
      3、合作论坛每半年举行一次“合作论坛商会秘书长工作联席会议”,由轮值主席方负责召集,深入交流各商会和论坛发展、秘书处服务等方面工作。 
      4、合作论坛内各四川商会,配备一名专(兼)职联络员,负责信息联络及日常事务的处理,各论坛内联络员每周联络一次,互通信息。
      5、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坚持开放原则,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欢迎其他省(市)四川商会加入。
      6、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实行协商一致的原则,任何决定、声明须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,以泛“长三角”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名义对外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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